金昌中院发放救助款 情暖申请人

网站首页 » 中院新闻

金昌中院发放救助款 情暖申请人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1/16 5:30:34 阅读次数:2227

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近日,金昌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为2017年申请司法救助的5案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1.1万元。

近年来,金昌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认真贯彻《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各项措施,向市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积极申报符合救助要求的案件,力争最大限度解决申请人的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严把司法救助工作的“入口关”,对救助申请书、生活困难证明、息诉罢访保证书等重要材料严格把关,详加审查,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在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还要对上述材料再行复核,整个发放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后制作卷宗归档,做到有据可查,程序规范。2017年,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督查活动中,对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