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召开会议对“三项规程”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网站首页 » 中院新闻

金昌中院召开会议对“三项规程”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7/28 9:37:36 阅读次数:2112

7月11日上午,金昌中院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就做好“三项规程”试点工作进行再领会、再部署、再推进。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万建军主持,刑事审判团队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三项规程”的具体规定。通过学习,深刻领会规程内涵,准确把握试点目标要求的重点工作,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贯彻落实。会议认为“三项规程”涵盖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普通程序等审判和庭审的关键环节,是确保中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的实际措施,是将中央改革精神具体化的重要载体,对解决证人出庭难、非法证据排除难、无罪判决难等问题具有积极作用,对构建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庭审程序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我国刑事法治发展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是指导和规范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司法文件。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会议认为,一要将“三项规程”试点工作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汇报,争取市委、人大的支持。要在市委的领导下通过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与政法各部门更好的协调沟通与联系,同步推进,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二是金昌中院要扛起试点的主体责任。中院是试点的核心和重点,要把试点作为重点工作,全力协调和落实与改革相关的工作要求。要制定明确的试点计划,任务节点并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按照先易后难先行先试的思路,积极稳妥的推进试点工作。三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具有试点意义的案件。要根据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实际,保证每项规程有2个以上的试点案件。对符合规程的试点案件,要严格规范地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审理,并做到一案一总结,制作分析报告,为试点提供详实可靠的案例材料。

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院庭长要带头学习,入额法官要精学细研,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更要扎实学习提升素质。把终身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

会议还对近期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强调要简案快审、繁案精办、均衡结案,聚焦全部精力提高案件质效。同时要求,对办案中发现的一审法院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总结分析,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