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创新又迈出实质性步伐。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
为确保两年内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务,迎接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工作,夯实执行工作基础,形成执行工作良性运行长效机制,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切实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依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落实最高法院 “三统一”机制建立,结合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率先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中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此举将再次将全市如期破解执行难工作增添活力、激发动力,使“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真正落到实处。
一、“一窗办”。全市法院执行部门依托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建立“执行服务接待窗口”,全面推行“执行窗口、集成服务”,建立“执行案件统一立案、后台分类办理、窗口统一送达”的执行案件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各级法院执行工作大厅服务功能,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逐步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一网办”。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平台,全力打造“网上执行”新模式。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管理平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对执行案件实行“一体管理,分类办理”,确保案件数据真实、准确,使执行工作真正走上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精细管理的良性轨道。
三、“简化办”。以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导向,着力提升执行质效。执行案件立案后,根据诉讼案件类型和结案方式及标的额等合理界定案件的繁简,实行繁简分流。通过对案件的科学筛选、人员的合理调配及节点的严格管控,达到执行案件快速反应,简单的案件快执快结、普通的案件精执细办的效果。
四、“马上办”。以解决执行难为最终目标,切实改进执行工作作风,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便于执行人员把握执行关键节点,缩短执行周期,避免出现程序瑕疵,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规范节点流转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按“四办”来做实现四个目标:一是便民。便利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联系,促进胜诉权益兑现;二是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构建完善“阳光执行”机制;三是规范。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优化执行流程,实现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四是效率。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找差距、查不足,尽快补足主要短板,全面提升执行质效。打造四个执行即:“智慧执行”、“网上执行”、“阳光执行”、“群众满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