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万建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贩卖毒品上诉一案。该案庭审中,严格按照“三项规程”的要求,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把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切实提高了庭审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规范的庭审,上诉人表示服从一审判决,当庭申请撤回上诉。合议庭休庭后进行了评议,并当庭裁定准予上诉人撤回上诉。
今年6月下旬,金昌中院根据省法院的要求,率先在刑事审判中试行“三项规程”,并以此为抓手,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一是推进庭前会议规程试点,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对符合规程的案件,及时召开庭前会议,处理证据争议。制作庭前会议报告,并在法庭调查前宣读,宣布争议焦点,对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据在庭审中简化质证,提高庭审质效。二是规范法庭调查程序,促进庭审实质化。庭审严格按照《法庭调查规程》进行,规范开庭讯问、发问程序,规范举证、质证程序,不断提高当庭认证率。三是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勇于担当,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截至日前,该院共按照“三项规程”审理刑事案件4件,其中,召开庭前会议2次,依照《法庭调查规程》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件,并参照该规定开庭审理二审案件19件,当事人当庭撤回上诉11件,大大提高了二审案件庭审质量和效率。
该院在“三项规程”试点中,还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和律师辩护率,切实提高庭审实质化程度。7月至9月,共审理一、二审刑事案件24件,其中开庭审理二审案件19件,开庭率90.48%。开庭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17件,当庭宣判率70.83%。所审理的案件中,律师参与辩护13件,律师辩护率54.2%,其中,当事人委托律师辩护10件,法院指定辩护人3件。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庭审实质化,全面落实“三项规程”,逐步提高证人出庭率、律师辩护率和当庭宣判率,切实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