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度建设工作,首先修订通过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
周永祥指出,制度建设是抓好法院工作的根本。目前,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亟需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清理和补建,进一步提升管理层次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从而为法院服务大局和实现自身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去年12月,院党组决定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之后,由政治部牵头,各部门积极参与,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过研讨、起草、修改,分别由党组、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依职权逐项审查,将陆续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公布施行。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全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周永祥强调,要不折不扣抓好制度执行。制度建立起来,就必须坚决执行。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对制度不落实、不按制度办事和破坏制度的人和事,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与时俱进抓好制度创新。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随着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制度,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有效促进干警行为的规范化。要以身作则抓好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能够产生示范效应和榜样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在落实制度上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严人先严己、严下先严上,切实树立起有章必依、按章办事的良好导向,树立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