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党组关于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金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金昌中院党组根据全市法院工作实际,确定了“明目标、抓规范、补短板、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金昌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金昌市委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书记吴明明对法院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并经市委同意转发了《意见》,要求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
《意见》价值体现:
(一)使命感、责任感。《意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委和省法院的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我市转型发展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成为建设平安金昌、法治金昌、诚信金昌的重要抓手,是全市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基本遵循。
(二)通天线、接地气。《意见》由院党组确定总体设想和基本框架,成立起草小组后,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相关文件,力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形成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指导意见。
(三)强担当、有作为。《意见》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当前热点,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围绕以“紫金花城、神秘骊靬”为龙头的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紧密切合金昌实际,顺应金昌人民关切,富有强烈的时代特征。
(四)有广度、重特色。《意见》把文化旅游、特色农业、循环经济、新型城镇化等特色产业专门予以规定,表明了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的鲜明态度。特色优势产业,是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我市未来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金昌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法院今后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同时,把加强知识产权和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其他审判工作并重,体现了市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加快发展的思路,突出了全市法院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绿色发展的理念,与市第八次党代会关于显著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使金昌的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绿、花更香的奋斗目标相统一。
(五)抓根本、促发展。《意见》从发挥审判职能、支持产业转型、践行司法为民、建设忠诚队伍等方面出发,对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期待新任务进行了全面研判,从刑事、商事、民事、知识产权、行政、生态环境、执行职能等方面提出为金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具体措施;从诉讼服务中心、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化解、司法公开、司法救助、涉诉信访等方面,提出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办法;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全面落实司法改革三个方面,体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