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姚军一行调研金昌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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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姚军一行调研金昌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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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3/28 8:46:33 阅读次数: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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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上午,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姚军一行三人莅临金昌中院,调研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落实情况。金昌中院副院长樊新平陪同调研,并主持召开了由民二庭、立案庭、行政庭等部门负责人及县、区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法官参加的座谈会。

座谈会上,樊新平从近两年全市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数据分析、环境资源案件受理和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等三个方面汇报了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对《甘肃省环境资源案件受理范围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与会人员深入讨论了建立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推进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姚军指出,金昌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有关规定,在短时间内建立健全机构,充实审判力量,立案审查严格,定性归类准确。他强调,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实现审判专业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审判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有效措施。金昌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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