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甘肃高院发布甘肃法院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典型案例,其中,永昌县法院《庭社联调化干戈 温情调解续亲情——王某甲与王某乙、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入选。
基本案情
王某甲系王某乙与李某之子。因其父母在户籍地无固定住所,王某甲于 2024 年 1 月将其所有的一处闲置房屋交付父母居住使用,并过户至二人名下。后王某甲因生活需要,欲收回该房屋,却屡遭父母拒绝,双方因缺乏有效沟通,误解和积怨日益加深,家庭关系持续恶化,多次发生激烈争吵。协商无果后,王某甲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乙、李某返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调解情况
承办法官主动“走出去”,实施“审前三访”(访家庭、访邻居、访村委)。通过走访,全面掌握了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和矛盾根源。同时邀请当事人所在村的村支书、社长、王某甲弟弟、弟媳及家族长辈,联合法院特邀调解员共同组建“亲情调解团”,搭建沟通桥梁。考虑到王某乙行动不便,承办法官联合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主动提供“上门调解”服务。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王某乙、李某同意于 2025 年 4 月前,将案涉房屋所有权过户回王某甲名下;王某甲承诺负责妥善解决父母王某乙、李某的住房问题,保障其老有所居;王某甲承诺每月至少回家探望父母两次,切实履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主动修复家庭关系。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情、理、法”交织型家事纠纷。案件表面争议是房屋物权归属,深层矛盾则来源于家庭成员对财产分配公平性的认知分歧、长期缺乏有效沟通所积压的情感隔阂,以及赡养关系中精神慰藉的缺失。办案法官通过“审前三访”,了解到当事人王某乙身体残疾的特殊困难,为后续针对性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案中,司法介入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饱含人文温度,通过运用“时空对话·追溯亲情”调解法与“亲情调解团”,实现了实体公正与亲情修复。这种“庭社联调”模式始终恪守“马锡五审判方式”“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精神内核,对处理农村地区分家析产、赡养抚养、法定继承等家事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更启示司法工作者在司法工作中应积极引导当事人从“对立争执”向“对话沟通”,以司法温情守护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