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金昌两级法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运用审判权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净土”。
依法履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立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离婚、抚养、收养等案件,创新优化家事审判方式,让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庭的温度和法官的关爱。充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能动司法,绘就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向文化、教育、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回复率10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整治赌博、扫黄打非等活动,净化社会环境。联合学校、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宣传,筑起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讲好“开学第一课”,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信仰。开展模拟法庭,让中小学生接受沉浸式法治教育。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节点,深入扶贫村镇、学院、社区等地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金昌中院还在全市建立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制度,精心选派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联系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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