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准确、有效实施,切实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质效,近日,金昌中院深入金川区法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专题法官沙龙座谈。金川区法院分管副院长、刑庭全体干警及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金昌中院刑事审判团队通报了1-8月份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质效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与会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和办案实际畅所欲言,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案件范围和条件、“认罪”“认罚”的界定、从宽的把握、量刑建议的提出、值班律师作用发挥及如何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等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并达成共识。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改革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落实这一制度关键是要在依法规范办案,提升质效上狠下功夫。坚持严把事实证据关,努力做到案件“事实清、证据足、定性准”,坚持贯彻释法说理,使被告人真诚悔罪,确保“认罪”自愿且真实。坚持严把制度适用关,正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本意和时代内涵,坚持宽严相济,坚持罪责相适应,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最大效度发挥律师帮助作用,充分保障司法人权,确保“认罚”自愿且彻底。坚持繁简分流,着力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程序启动、衔接及转化机制,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质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法检等部门沟通协作,凝聚共识,努力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刑事诉讼各环节,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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