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金昌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市人民文化广场开展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开展有序,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设置展板,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高群众维权意识。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图文资料,提升群众保护环境、呵护美丽家园理念。
设置咨询台,现场解答市民和企业家提出的有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维权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问题20余个,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生态兴则文明兴。在今后的工作中,金昌两级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纠纷案件,坚定敲响“绿色法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切实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织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网,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幸福美好新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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