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中院审监庭利用互联网法庭、统一送达平台等方式,成功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由于疫情形势严峻,且案件当事人分处甘肃、山西、重庆三地,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无法如期到庭参加庭审。为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以及配合疫情防控需要,承办法官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同意后,决定利用互联网法庭审理此案。
庭前,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网络调试,询问各方当事人画面及语音是否清晰流畅,告知各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如出现卡顿或听不清的情况,及时示意法庭。庭审过程中,身处山西的案件当事人临汾市某公司因微信小程序出现故障而掉线,承办法官在庭后与该公司发起微信视频,并对其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随后由其在微信中对笔录进行确认。案件作出判决后,工作人员利用统一送达平台目的地集中打印方式向各方当事人邮寄送达了裁判文书。
在疫情防控期间,一部分当事人出行受阻,互联网法庭及统一送达平台的利用,为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让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解决纠纷。有效地解决了疫情期间的庭审难题,避免了人员聚集,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让庭审搭上“互联网”的快车道,助力审判质效提升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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