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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中院组织学习《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金昌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 8:45: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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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下午,金昌中院组织召开每周业务培训例会。会议由副院长樊新平主持,审委会专委及民商事、行政、审监、立案等庭室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了会议。

立案庭负责人王希望就最高法院新修改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从高度重视民事案由在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案由确定标准、案由体系编排、重点修改内容、司法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解读。通过辅导学习,明晰案由的分类要旨,提高案由在民事审判中的准确适用,创新和加强民事审判管理,不断推进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

奋楫驭舟,倍风而驰。新年伊始,金昌中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持之以恒抓业务学习,每周安排半天时间集中业务培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讨论审判实务中疑难复杂问题,做到“差什么补什么、缺什么学什么”,使干警在认真学习、躬身践履中增长才干、强化担当。通过学习培训解决干警知识储备不足、能力恐慌的问题,力求在提升理论素养上夯基础、在拓展知识视野上求突破、在推动工作上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