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金昌中院召开跨区立案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跨区立案工作办法(试行)》。金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新平介绍有关情况,立案庭庭长陈海东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法院跨域立案工作会议召开后,金昌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即传达会议精神,并决定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市法院开展跨区立案服务工作。金昌中院制定跨区立案工作办法,对全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申请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开展跨区立案服务。推行跨区立案服务后,金昌市辖区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金昌中院、金川区法院、永昌县法院办理立案登记事宜,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切实减少群众诉累。
金昌日报、金昌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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