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中院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市级卫生单位”。这是该院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金昌中院在立足主责主业的同时,以创建市级卫生单位为载体,狠抓环境卫生建设,机关面貌焕然一新。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市爱卫办关于创建卫生单位的有关精神,制定爱国卫生长期规划,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通过不懈努力,目前该院审判法庭建设达标,诉讼服务窗口整洁明亮,法官着装规范,机关办公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机关环境卫生工作的不断优化,为干警创造了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文明卫生的诉讼环境,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文明执法、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金昌中院将以市级卫生单位的创建为新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卫生工作整体水平,争创省级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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