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崔长新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经永昌县法院一审、金昌中院二审审理终结,对各被告人除判处主刑外,对其中的8人判处财产刑。判决生效后,涉财产刑执行按程序转入一审法院执行环节,启动强制执行措施。这充分体现了对涉恶罪犯加大打击力度,对恶势力“打财断血”,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以绝后患。
为了加大对崔长新等涉恶犯罪8人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近日,市中级法院专门派员亲临一线监督指导,中院执行局长下沉基层,亲自带领督导组,强化对该案执行的财产调查和执行力度,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确保打击不留死角。督导组在查阅了该案执行卷宗后,又组织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召开了财产刑执行工作研判会,会上督导组听取了县法院关于“崔长新、汪忠文”两个涉恶案件的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县法院执行局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在加大相关案件执行工作的同时,继续跟进财产线索摸排,加强群众财产举报的调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势力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切实提高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质效,以实际成果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目前,经过两级法院执行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完成涉执被告人的财产现状调查,依法查扣涉案车辆一辆,价值24万余元,其它执行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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