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金昌中院行政庭组织本庭干警对杜某诉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进行研讨。该案经金昌中院审理,认为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在强制关闭杜某投资经营的煤矿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遂判决确认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后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强制关闭行为,虽是基于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在实施强制关闭行为时,尽管得到了杜某的同意和配合,但由于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给予合理的搬离设施设备的时间,也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书面通知、催告及申辩程序,亦未就杜某提出的补偿问题予以答复,因此该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近年来,国家政策类拆违、强制关闭、环境保护类拆迁等案件不断涌现,审判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对诸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正当程序、征用土地方案公告的可诉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公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要统一认识。据此,金昌中院行政庭通过开展一季度一典型案例研讨会,对行政行为进行类型化解读,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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