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中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五年的工伤认定行政纠纷。
2012年8月17日,农民工杨某在甘肃某建设集团公司承建后又转包给甘肃某劳务公司的武威市公安局技术大楼项目工地干活时,不慎摔伤。经武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杨某的伤残等级为九级。杨某申请工伤认定,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认定。甘肃某建设集团公司和杨某先后不服,两次诉讼至本院。
由于杨某远在重庆,而承包该工程的公司又在兰州,为实质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行政庭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和协调各方当事人,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看着农民工兄弟脸上的笑容,听着建设公司相关人员满意的话语,办案人员心中涌动的则是“案结事了人和”的丝丝甜意。
金昌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 邮编:737100 E-mail:jczjfy@163.com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