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金川区法院在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设立了诉前人民调解中心,作为全省、全市开展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试点单位。金川区法院坚始终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
近日,金川区法院公布了第四批诉前特邀人民调解员名单,选聘来自金川建设集团公司、金川区城市管理局、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近14名人民调解员,有力扩充全市法院人民调解员队伍。为提升特邀调解员的业务能力,金川区法院对新聘及其他特邀调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对于发生纠纷的当事人来说,选择传统的诉讼维权,存在耗时冗长,程序繁杂、成本较高等困难。为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金昌市中级法院党组认真研究,指导辖区基层法院探索建立诉前调解中心,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交通事故等适宜先行调解的案件,推行调解程序前置,让当事人在不上法庭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县、区法院在立案登记前先对案件进行筛选,根据纠纷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愿,积极引导、鼓励当事人依法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使得一大批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2018年5月,金川区诉前调解中心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荣誉。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导,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积极与司法行政、公安、劳动等行政机关和仲裁、人民调解等组织的沟通、衔接,继续不断探索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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