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以来,金昌中院积极探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以一个绩效管理办法为总抓手,贯通“目标牵引、过程管控、评估实施、结果运用”四项工作,构建绩效管理闭环,极大地调动了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全院上下“先优”意识深入人心,担当作为蔚然成风。近两年,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稳居全省法院前列,9项工作在全省法院相关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44名干警获得市级部门以上表彰。2025年5月,被认定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
强化目标牵引,以明职定责引导担当作为。
锚定“全面工作争一流、重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创品牌”目标,科学设置绩效指标,提升全体干警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围绕最高人民法院1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对应的具体工作,从“审判、管理、辅助”三个维度制定动态权责清单,细化“全院—部门—个人”三级重点任务分解清单,员额法官主要看“质量、效率、效果”,法官助理主要看“数量、文书、技能”,司法行政人员主要看“思路、质效、服务”,司法警察主要看“备勤、素质、保障”,明确岗位职责边界与履职要求,确保责任落实无真空,通过“用数据说话”,提升绩效考核客观性、准确性。
强化过程管控,以跟踪问效促推担当作为。
确立“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细作为”工作基调,围绕具体量化推进、高频调度推进、专职督办推进三个方面集中发力,实现步骤具体、管理可视。通过“一周一记实、一月一分析、一季一评价、年度总考核”实行实时动态绩效管理。督办部门每周通报指标质效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按月调度,每季度召开审判质效数据会商分析研判会,通过“纵向对标”和“横向互比”,找准坐标定位,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创典型。构建由“一把手”领责、分管领导担责、部门负责人履责、专责部门督责的责任落实链条,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强化评估实施,以多元方式评价担当作为。
从明确评价主体、规范评价流程、更新评价办法三个维度综合考量,评准评实个人业绩。部门分业务和行政两个体系进行考核,各类人员根据不同职责确定评价内容,设置“个人自评-民主测评-部门综评-会议定评”四个环节,个人自评以实绩和事例为依据、民主测评采用匿名投票方式、部门综评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并提出等次建议、会议定评由党组会充分讨论后民主集中确定,确保结果公正、权威。开展全覆盖调研访谈,听取干警对绩效管理的意见建议,放眼全国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先后5次修改完善绩效管理办法,不断增强绩效管理实效性。
强化结果运用,以鲜明导向激励担当作为。
通过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让干警勇于担当、愿意担当。对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给予即时奖励。今年2月,党组为在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开展“陇原风暴”专项执行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两名干警个人分别记“三等功”。将专项工作列入个性指标进行考评,在绩效计划中赋分占比20%,鼓励干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培养独立思考、综合协调能力。通过系统分析考核结果,掌握各部门、各条线干警队伍年龄结构、能力素质、工作状态等情况,为党组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优化审判团队、加强薄弱环节提供数据参考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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