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第四届甘肃法院“双百”评选活动结果,金昌法院3篇优秀裁判文书获奖,其中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4场优秀庭审获奖,其中一等奖1场、二等奖1场、三等奖2场。
获奖优秀裁判文书
二等奖
金川区人民法院
(2023)甘0302刑初146号
孙正华
永昌县人民法院
(2024)甘0321行初21号
唐玉梅
三等奖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甘03民终377号
贾春花
获奖优秀庭审
一等奖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甘03民终533号
冯保立(独任)
二等奖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甘03民终378号
审判长:蔡中利;审判员:贾春花、宋园莉
三等奖
永昌县人民法院
(2025)甘0321民初138号
刘巧(独任)
永昌县人民法院
(2025)甘0321民初423号
曹万杰(独任)
文书的严谨说理传递法治温度,庭审的规范高效回应群众期待,获奖“双百”文书、庭审诠释了金昌法院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金昌法院将充分发挥优秀裁判文书、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把“精品标准”贯穿办案全流程、各环节,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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