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指导审判实践的功能,近期,金昌中院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对原《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讨论通过了《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规则》进一步细化了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规范了专业法官会议召集程序、讨论范围、议事规则等内容,为统一裁判尺度,更好地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
完善会议运行机制,使工作流程更加规范。《规则》从专业法官会议设立、组成、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根据团队组建和专业化审判需要,设立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四个领域专业法官会议,列出了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的案件类型及应当交由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并就组成人员、会务要求、讨论意见处理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构建灵活参会模式,使咨询意见更加广泛。《规则》要求各领域专业法官会议分别召开,针对案情相对复杂,法律问题相互交织的案件,讨论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不同专业的法官召开跨专业、跨部门的专业法官会议;必要时,还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列席会议,提供多元解决思路,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重经验成果转化,使咨询意见更具价值。《规则》要求专业法官会议认真总结审判经验,鼓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根据专业法官会议形成的有关咨询意见,撰写相关调研文章、案例分析等,将专业法官会议成果转化为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持续提升法官业务能力和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
强化监督管理职责,使审判权运行更加高效。《规则》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了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前后,院、庭长的审核、把关、监督职责以及合议庭、法官及其他人员的相关职责,推动健全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金昌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 邮编:737100 E-mail:jczjfy@163.com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