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范围内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二审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工作权;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二、机构设置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6个职能部门,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信访室、政治部、办公室、立案庭、刑事第一审判庭、刑事第二审判庭、民事第一审判庭、民事第二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审判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66.7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24.49万元,下降16.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资金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14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8.94万元,占85.23%;其他收入611.40万元,占14.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53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75万元,占50.31%;项目支出2252.95万元,占49.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25.8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200.37万元,下降22.97%。主要原因是基建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8.42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是基建资金拨款较上年减少。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2.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3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支出在年初预算中未编列,在年中追加预算支出,加之工资增长,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53万元,支出决算为9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03万元,支出决算为6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05万元,增长21.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公积金等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公用经费13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19万元,下降45.0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补助列入工资,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等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18万元,下降45.0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补助列入工资,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94.57%,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外出培训大幅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万元,增长35.03%,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费增加及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维护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万元,增长49.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保险费增长。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维护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万元,增长49.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保险费增长。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2万元,执行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法院完成2022年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完成2022年法院计划内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因档案库项目购置未实施外基本未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院将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积极申报、推进项目实施。
(2)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22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用于支付包括办案差旅费、办公费、邮寄费、印刷费、大型修缮、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全年预算执行率100%,保障了办案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与预期的预算计划基本一致。
自评表作为附件上报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3.2022年度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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