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昌县法院清河法庭在诉前保全后积极引导对立企业走向和解,既保证了市场主体的正常有序运行,又提振了企业的经营信心。
2022年6月,永昌某公司将自己的冷库租赁给贵州某公司收购、存贮蔬菜,后因疫情及市场行情影响,贵州某公司亏损严重、经营困难,在支付部分租赁费后,对剩余租赁费一直未能支付,并且贵州某公司负责人也已离开永昌,返回贵州老家。租赁期限届满后,永昌某公司一直设法联系贵州某公司负责人,但贵州某公司负责人始终拒接电话,不予回复。
无奈之下,永昌某公司向永昌县法院清河法庭提起诉前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贵州某公司留存在永昌某公司的拖拉机等机器设备。经法庭审查永昌某公司提交的申请保全材料后,通过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并交付执行。在承办法官通过电子送达通道将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贵州某公司负责人后,该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承办法官,并表示将会在次日赶回永昌处理此事。在双方当事人均到场的情况下,法庭干警依法有序的查封了贵州某公司存放在永昌某公司的的皮卡车、拖拉机、叉车、菜筐等运营设备,第一时间完成了诉前保全程序。
当前,正值全省法院“万民干警联万企”行动开展之际,清河法庭在办理本案中并没有单纯地“就案论案”、“结案了事”,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职能,以切实行动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向纵深开展,对涉企纠纷产生的根源寻源探底。清河法庭随即成立了两个行动小组,分别与两家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困难。在交谈过程中得知,永昌某公司已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如果不能按期腾退、交付冷库,将面临高额的违约金;贵州某公司也表示同意尽快腾退占用的冷库,但因去年亏损严重,无法租赁新的场地,也无法一次性支付租赁费,只能分批次的履行。通过座谈,承办法官充分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面临的困难。在第一次的调解中,就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永昌县某公司免费为贵州某公司提供另一块场地,并申请法院解除对部分运营设备的查封,以保证贵州某公司的正常运营;贵州某公司承诺将分两次向永昌某支付完剩余租赁费。事后清河法庭持续跟进两个企业的后续经营情况,并积极引导涉案企业依约履行义务、诚信经营,在贵州某公司支付完第一笔租赁费30万元后,永昌某公司向清河法庭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并表示如果贵州某公司能够按期支付第二笔租赁费,其愿意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再减免部分租赁费。清河法庭工作人员也再次赶赴查封现场,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背景下,撕下了贴在机器设备上的封条。
下一步,清河法庭将以“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为契机,继续主动作为,延伸司法职能,对标企业需求,优化服务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护航助力,不断深化、探索法企对接、法企共建的新模式,力争把法治化营商环境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心剂”,为推动辖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金昌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 邮编:737100 E-mail:jczjfy@163.com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